善良意志,并不因它所产生的或达到的事物而为善,也不因它获得某种既定结果的适当性而为善,它之所以为善仅仅是因为它的意愿,即它就是善本身。并且,就它自身而言,它尊贵无比,高于为了满足一种爱好而产生的任何事物,甚至一切爱好的总和。即便是由于一种特别不幸的命运或是由于继母般无情的自然界的吝啬给予而发生这样的事,这种善良意志应该完全缺乏力量去达到它的意图;如果甚至连最大的努力也不能获得任何结果,如果这里剩下的仅仅是善良意志(不是作为一个纯粹愿望,而是作为用尽了我们力量的所有手段),它仍将像一颗宝石,闪闪发光,正如某些东西自身就具有全部价值一样。有用性或无用性既不能减少也不能增加这种价值。[1]
由此推测,他应该对恶邪意志作过同样的陈述:恶邪意志与它是否达到邪恶的目的在道德上是没有关联的。如果某一系列行为是因为有一个坏结果而受到谴责的话,那么靠运气得到的好结果也将不能证明它们是好的。这里不能有道德风险。这种观点看似错误,但它的提出是对道德责任这一基本问题的回应,而对道德责任,我们并没有满意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