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的实践证明,很多关于演讲举止的文章都是白白浪费笔墨纸张,并且一无是处。那些文章里所讲述的演讲动作应用到实际中的时候简直是矫揉造作。因为,真实的演讲动作是来源于演讲者的心灵、思想、表达的欲望。演讲者在演讲的过程中瞬间爆发的激情举动胜过任何格式化的动作。因此,演讲时的举止是人的内心世界的外在表现,正如人们的亲吻、悲伤、快乐、晕船一样,而绝对不是像在聚会中穿的礼服一样呆板无趣。
演讲者在台上的举止应该完全属于他自己,就和生活中的他一样。在对每一位演讲学习者进行演讲课程培训的时候,追求千篇一律的演讲风格是不可能的,而每位演讲者的演讲举止都应是独具风格的。如果我们大胆的假设一下,如果把林肯缓慢、迟滞的讲台举止改换成道格拉斯幽默、端庄的风格,那一定会贻笑大方的。
据林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的传记作者透露说:“林肯在演讲的时候,运用头部多于手势。他在刻意强调演讲内容意义重大时,常常频繁地、满腔激情地甩动头部。个别时候,他也会突然挺直自己的身子和脖颈子,就像可燃场扔进了电火花一样,让人感到激动和新奇。但是,他却极少用许多雄辩家都经常使用的,好像要把时空划分成份似的剧烈的手部动作,在演讲中,林肯偶尔也会走动一下,但他绝不会为了可以追求某些好的效果而设计自己演讲时的动作。在演讲中,他看上去显得无比轻松和极富魅力,又是那么的高雅和自然,从某种程度上讲,演讲时的他是那么吸引人。林肯在演讲后的动作有一种大众化的意义和强调作用。当他的右手那细弱、有力的手指伸向听众们的头脑时,就为了表达一种喜悦之情,当他手心向上举起双手,几乎与地面成五十度角,好像在热情地迎接着他所向往的东西。他是非常看不起虚假、做作、卖弄是非的,如果要表达一种厌恶之情,例如针对农奴制,他会紧握双拳,高举双臂,在空中挥舞。这也是他的经典动作之一。从他的演讲动作中,我们就可以领悟到他废弃旧事物并永远把它们抛弃的坚定决心。林肯总是安静地站在讲台的中央,从不前后脚站立,在演讲中也不会用手扶着某些东西以寻求支撑。他从来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只是改变一下站立的姿势。他有时会用左手握住外套的翻领,腾出右手去做一些手势,这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紧张的手臂。”林肯的这个经典动作被圣人高登斯刻成了雕像,屹立于芝加哥的林肯公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