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我主上帝动动手指头,就夺了你的枪。”他说,“万王之王一到,恶虫臭蛆皆回避。”他用那夏普斯枪戳了戳荷兰佬儿的脖子,用眼觑着另外三个小子说:“把你们的手枪都放在地板上,否则我要他命。”
他们全乖乖听话,老家伙手里攥着枪,转向酒馆里的众人,大声说:“我是约翰·布朗。我是波特瓦特米步枪队的上尉。蒙我主上帝的祝福而来,要将本州境内的黑人悉数解放。任何人胆敢阻拦,叫他尝尝我的葡萄粒儿和火药的厉害。”
哈,当时屋子里至少站着半打醉鬼,个个揣着枪,可竟没一个人敢掏出来,因为布朗老头儿简直神了,把大伙儿都震住了。他瞟了一圈,和和气气地说:“这地方每一名黑奴,不管你藏在哪里,都请出来吧。你现在自由了。跟我走。不要怕,我的孩子。”
哈,屋子里也有几个来跑腿儿,或是伺候主子的黑人,可大都躲在桌子底下抖得跟树叶子似的,等着爆发枪战呢,老家伙这几句话一出口,这些人全都蹿出来,四散奔逃,一个都没落下,撒丫子就逃。除了他们那死命往家逃的挨刀砍的后脑壳,你什么也看不见。
老家伙望着他们一哄而散。“他们还没得到我主的拯救。”他咕哝了一句。但是他那解救人类的事业还没完呢,他朝着站在一旁、体似筛糠的我爹走过去说,我爹正念叨着:“祖啊,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