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大守任荟之,临川内史刘怀之,鄱阳大守林仲儒,为质尽力,皆伏诛。孝武又欲杀竺超民及质长史陆展兄弟,尚书令何尚之言之,乃得原。
案臧质数有战功,拒虏尤著绩;鲁爽,史称其少染殊俗,无复华风,亦不失为一战将;秀之才略,尤优于其兄;不能用以拒虏,而俱毙于内战,实可惜也。
义宣既败,义恭乃上表省录尚书。又与竟陵王诞奏裁诸王、侯车服、器用、乐舞、制度,凡九事。有司附益,为二十四条。时西阳王子尚孝武次子。有盛宠,义恭又解扬州以避之。
《义恭传》言其性嗜不恒,日移时变。自始至终,屡迁第宅。与人游款,意好亦多不终。而奢侈无度,不爱财宝。左右亲幸者,一日乞与,或至一二百万。小有忤意,辄追夺之。
大明时,资供丰厚,而用常不足。赊市百姓物,无钱可还,民有通辞求钱者,辄题后作原字。善骑马。解音律。游行或三五百里。盖亦故为是以避祸也。
初晋氏南迁,以扬州为京畿,谷帛所资皆出焉。以荆州为重镇,甲兵所聚尽在焉。常使大将居之。二州户口,居江南之半。上恶其强大,分扬州浙东五郡会稽、东阳、永嘉、临海、新安。置东扬州,治会稽。荆、湘、江、豫州之八郡荆江夏、武陵、天门、竟陵、随,湘巴陵,江武昌,豫西阳。置郢州。治江夏。罢南蛮校尉,迁其营于建康。荆、扬并因此虚耗。何尚之建言复合二州,上不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