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在伯克希尔公司1986年年报致股东的一封信中说:“事实上,费切海默兄弟公司正是我们想要买的公司类型:它有悠久的历史,有才能的管理人员,品格高尚,乐于工作,并且愿意与我们一起分享公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所以,我们很快就决定以4600多万美元买下该公司84%的股权,这与我们当初买下内布拉斯加家具中心的情况很类似。”
巴菲特对费切海默兄弟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公司管理层非常满意。1986年,他把该公司和水牛城日报、科比真空吸尘器公司、内布拉斯加家具中心、斯科特·费策公司、喜诗糖果公司、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并称为伯克希尔公司的“7个圣徒”。他说,如果大家从历史投资成本角度看会发现,它们的投资报酬率实在非常惊人——它们没有负债,可是平均股东权益报酬率却高达67%。
具体到费切海默兄弟公司来说,该公司1988年进行了一次大规模购并案。出于信任,巴菲特和查理·芒格看也没看方案就同意了这项交易。巴菲特自豪地说,很少有公司管理层能够得到他如此这般的信任,即使全球500强企业的公司管理层也未必能做到。
【启示录】
巴菲特认为,收购企业最重要的是考察该公司的竞争能力和优势,公司管理层的能力和水平如何,至于信息来源方式并不重要。如果有企业敢于毛遂自荐,至少说明它底气足,洽谈起来也更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