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官方规定:寒食节和清明节一起放四天假。
唐朝的节假日是非常多的,《唐六典·卷二》中对法定节假日有非常详细的记载:
此外,每旬(每十天)各有一天假期,每月晦日(大月的三十,小月的二十九)各有一天假期。
除此之外,还有田假十五天,休假时间是五月份。这个时间是春夏之交,农庄、田里的事情很多,需要官员亲自去处理。皇帝大手一挥,去干农活吧。
还有授衣假,十五天,休假时间是农历九月份。
《诗·豳风·七月》记载:“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到了九月份,天气逐渐寒冷,家里的妇人刚刚织完新衣服,到了衣服换季的时候。瞧瞧,老祖宗们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话:九月份天冷,需要加衣服了。于是乎,后世的皇帝秉承老祖宗的意思,特批了十五天授衣假。
这就是文化的力量,这就是对文化的尊重。
陛下,咱得回家祭祀祖宗啊,有假期没?
这个必须有,春、夏、秋、冬各一次,每次放四天。
哎,我的父母年过七旬,特别想回家看看他们。
皇帝表示:你奉行孝道,这是好事啊,朕批了。
如果您的父母远在三千里之外,每三年给一次探亲假,三十五天;如果您的父母远在五百里之外,每五年给一次探亲假,十五天。
您可能会问了,三千里地,来回得花多少天?
对不起,皇帝已经帮您考虑到了,三十五天假,不包括路上耽搁的时间。如果您愿意,可以一路游山玩水,优哉游哉地回家休一个长假。是不是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