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十分,琼警探和他的伙伴一起出现在门口。他从口袋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那是夜里我投邮的信。
我看信文,边读边睁大眼睛,“这人杀害温妮?他可能精神不正常,你们逮捕他了没有?”
“还没有,”琼警探打量我,“也许是他杀的,也许不是。他只想要出出风头,引人注意。那种疯子我们那儿经常有。此外,还有别的可能性。”
“什么可能性?”
琼警探微微一笑。“你有没有打字机?”
我佯装纯真。“当然有。有一个手提的。”然后,我装做吃惊的模样。“你别以为是我……。”
“我可以看看打字机吗?”
我取出打字机。
他从小手册扯下一张纸,插进机器里,打了十多个字后,才领悟到字键不同。
“你屋里还有没有别的打字机?”
“没有。”
“我瞧瞧,不介意吧?”
“请。”
他们的搜索似乎够熟练,因为他们找的东西是打字机,而我相信,假如另有一架的话,他们会找到的。半小时之后,他们放弃了。
我忍不住插口说,“我办公桌上有一部,你们要不要去看看,比较比较?”
“我们会的。”
当然,那天我没有上班,我要温妮下葬之后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