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绳索缠绕在树桩上之后,韦勃和克罗丝很快出现在树底下,唐纳甘紧跟在后面。他正在满腹牢骚地说:“这该死的野兽2开始我怎么没发现呢?”
“是巴克斯特发现的,”索维丝告诉他说,“这次我们是全部活捉的。”
“那有什么意义呢?”唐纳甘问道,“你还得把它杀死。”
“杀死它!”高登反对说,“不能杀死,这可是我们用来负重的动物。”
“什么?这动物可用来负重吗?”索维丝大声说。
“这是一种野生驼马,”高登说,“它是南美洲负重动物中体形最大的一种。”
不管它是有用还是无用,唐纳甘都后悔未能朝它开一枪。但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走过去查看这只膘肥体壮的查曼岛动物。
虽然从动物学的角度来说,这野生驼马跟骆驼同属一类动物。但乍看一眼,野生驼马的模样一点也不像骆驼。野生驼马的颈部不大;头部长得很标致;四条腿却长得细长难看,使得它能负重;金黄色的发中点缀着几撮小白,一点也不比美洲的鸟类动物逊色。如果将它驯服,它还可用作坐骑。在阿根廷的大牧场,这类驼马是很容易驯服的。这种驼马脾气很温顺,从来不会逃跑。当巴克斯传解松活结时,他就能轻松地用套绳牵着它走了,好像是牵着马的缰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