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天地是爱情,爱情是他们专有的。凡是享乐所牵涉的良心问题,他们无不熟悉;他们各显神通,想出种种新问题来解决。那永远是游手好闲的人的勾当:没有爱情,他们便“玩弄爱情”,特别喜欢解释爱情。他们的正文非常贫弱,注解却非常丰富。最不雅驯的思想都加以社会学的美名,一切都扯上社会学的旗帜。一个人满足恶癖的时候,不管多么愉快,倘使不能同时相信自己是为未来的时代工作,总嫌美中不足。那是纯粹巴黎风的社会主义,色情的社会主义。
在此专谈恋爱问题的小团体中,讨论最热烈的问题之一,是男女在婚姻方面与爱情的权利方面的平等。从前有一些老实的青年,笃厚的,有些可笑的,崇奉新教的——斯堪的纳维亚人或瑞士人——主张男女道德平等:要求男子在结婚的时候和女子一样的童贞。巴黎的宗教道德学家可主张另外一种平等,淫乱的平等,说女子结婚的时候应该和男子一样的沾满污点——这是情人权利的平等。巴黎人在幻想上和实际上把奸淫这件事做得太滥了,已经觉得平淡无味:于是文坛上有人发明一种处女卖淫的新玩意儿——有规律的,普遍的,端方的,得体的,家族化的,尤其是社会化的卖淫。最近出版的一部很有才气的书,便是对这个问题的权威。作者在四百页的洋洋巨著中,用一种轻佻的学究口吻,依照经验派的推理方法,研究“处理娱乐的最好的方式”。那真是自由恋爱的最完美的讲义:老是提到典雅,体统,高尚,美,真,廉耻,道德——可以说是为下贱的少女们的宝典。当时这部著作简直是《福音书》,为高兰德和她周围的人添了不少乐趣,同时成为她引经据典的材料。那些怪论里头也有正确的,观察中肯的,甚至合乎人情的部分;但信徒们的偏偏总喜欢把好处丢在一边而只记着最坏的。在这个诱人的花坛中,他们所采的老是最有毒性的花,例如“肉欲的嗜好一定能刺激你工作的嗜好”;“一个处女肉欲没有得到满足就做了母亲是最残忍的事”;“占有一个童贞的男子,对女人是养成一个贤惠的母性最自然的准备”;“母亲对于女儿的责任,是应该用着和保护儿子的自由同样细腻熨帖的精神,培养她们的自由”;“必有一日,少女们和情夫幽会归来的态度,会像现在上了课或是参加了女朋友的茶会一样的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