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提高洞察事态能力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同样,突发事件也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作为处长要善于洞察事态发展的每一步进程及参与事件者的心理变化,寻找对策,及时加以突破。通过把握事件发生的性质,了解参与者的心态。事件在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其性质也会发生变化,参与者因其在事件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心态在事件的起始、发展和结尾阶段也是各不相同的。
要洞察参与者心态的不同变化,适时调整处置方法,攻心为上。通过了解事件起因,掌握事件的目的。事件的起因是多方面的,目的也不尽相同。掌握了参与者的目的,运用多种手段劝解疏导就相对容易了。通过掌握事件发展趋势,预测可能产生的后果。事件每发展一步,都意味着可能有某种结果产生,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进程,进行分析研究,掌握事件处置的主动权。
丙、提高控制局势能力
副市长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提高控制局势能力,应做到四个“到位”:不回避矛盾,领导要到位。事件发生后,副市长应该亲临现场,面对群众,掌握情况,找准原因,对症决策,尤其是发生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要靠前指挥,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沟通,面对面地做解释、说服和宣传教育工作,消除对抗心理,稳定情绪;接待群众代表,思想工作要到位。对待群众代表,不能因为他们参与了事件就把他们放在对立面上,要缓解他们的情绪,了解他们的意愿,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要耐心细致,绝不能以居高的口吻、冷傲的态度对待他们,否则,只能激化他们的情绪;听取群众要求,法律政策解释要到位。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认真听取,对合理的部分要给予明确答复,对于不合理的部分要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及时疏散群众,工作方法要到位。一旦出现突发性群体事件,就应本着“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宜解不宜结”的原则,疏散群众,防止居心不良者借机煽动群众酿出更大的事端。必要的时候,如可能酿成伤亡事件或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时,也可视情进行强制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