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一个人的嫉妒心理以及相应的嫉妒行为除了能够让他的心理得到暂时的平衡之外,根本就毫无可取之处。身受其害的嫉妒对象会远离嫉妒者,旁观者也会对嫉妒者的小人行径不满,嫉妒者以往建立的一些人际关系也可能由此而失去和谐,变得紧张起来。
嫉妒者本身也并不是一个胜利者,他自己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痛苦,在以后的交往活动中也会裹足不前,不敢与那些条件优越或者有很强能力的人交往。更为可怕的是,可能会因为一时的嫉妒行为给双方都造成巨大的伤害,正所谓“嫉贤妒能害人害己!”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某名牌大学心理学系的一位女研究生,将同宿舍的一个女同学告上了法庭。这之前,原告与被告的关系相当不错,堪称该系的一对姊妹花;两人的成绩也不相上下,彼此都在暗自较劲。到第三年的时候,两人都参加了托福和GRE考试。因为原告的成绩比较不错,就向美国一所著名大学提出了申请,不久她被告知每年可以获得近2万美元的奖学金,她十分高兴,就等着美国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但是,被告却考砸了,看到原告兴高采烈的样子,她非常生气。很快,她就生出一计……
原告想录取通知书应该到了,可她左等右等,就是不见通知书。于是,她就委托在美国的同学去该校打听,校方说曾经收到了她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说她拒绝来该校,因此校方只好将名额转让给了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