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是国王命令他的士兵强行拆除这个磨坊主的一座老磨坊,但是现在毕竟是国王威廉一世他是被告,那么最高法院,当时参与审理这桩案件的有三位大法官。
因为这个案子实在是影响太大了,所以他们只能做出了公正裁决。
判决如下,就是责成被告人威廉一世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且还要赔偿原告人就是这个磨坊主,他的误工费、各项损失费、诉讼费等等,那么加在一块就是150元。也就是说要重新一座规模、质量等等都要保证的这样的一座模仿,同时还要赔偿150元。这是完全依法做出的一个公正而严明的一个裁判、一个判决,那么一经这个裁判一做出,这个判决一做出,那么参加旁听的这些个人可以说是欢呼雀跃。当走出这个法院大门的时候,这个大门都差点儿被挤破了。
威廉一世拿着这样的一份判决书,双手都在颤抖。不过,他在这样的一个气愤之后,毕竟回到了一种理性的、理智的、情形的这样的一种状态,他这个时候,毕竟最后明白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就是我作为一个国王,如果说我胆敢去藐视法律,那么我的臣民,他们就必定要藐视我这个皇帝,如果我作为一个过问,胆敢要去与法律为敌,那么我的臣民,他们就必定愤怒的要与我这个国王为敌。对于威廉一世来说,这样的一种清醒的认识,可以说是值得我们后世去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