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到了一间出租屋,然后一个家伙把我们从袋子里倒出来,开始分门别类。我一直觉得,贼的嘴脸是很讨厌人的,因为我之前见到过许多盗数据的家伙,个个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可是这个贼居然长得还不错,挺有明星范儿的。
后来,硬盘认出了他,在自己的身体里找到了这人的照片,原来很久以前这个贼跟美美一起做过群演。
我想,他偷美美的东西,可能是出于一种别人行我不行的嫉妒心理。
他把我放进了口袋,自言自语,说:“得去一下网吧。”
他带着我来到了一家新开业的黑网吧里,交了两元钱,然后把我插进电脑。刚插进去,他就说:“擦!什么啊?什么也没有。”
然后他就从网上下载了一些东西,放到我的身体里,很杂,有歌,有照片,还有一些文字什么的,我才知道,原来是他的空间。
我不知道他拿这些有什么用,只得任他。
可是就在这时,几个警察走了进来,要查身份证。然后他脸都吓白了,趁那几个警察正在和网管聊天,就迅速地离开了,作贼心虚,一点儿也不假。
我就留在了那台电脑上。
晚上,网管打扫电脑时,发现了我:“咦,这是谁的U盘?还真漂亮。”
他打开我的身体,看到了那些照片、日志,还有歌什么的,一点儿也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