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事务所应该谨慎对待来路不明的“大”业务,使对方无空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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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应对造假者说“不”
“拒绝表示意见”是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一种类型。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受到各方因素的严重限制,不能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公司年报发表审计意见,而且这种审计报告也最能反映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对造假者说“不”,是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做到的。
例如,有一个这样的案例。天健信德会计事务所受纵横国际公司进行会计审计,天健信德进行审计后出具的一份审计报告长达104页,并揭出公司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纵横国际对此不能接受,随后解聘了天健信德,另聘一家事务所,但其年报还是被新接任的江苏天华大彭事务所同样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后,纵横国际戴上了“ST”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