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门诊,每年给医院租金12万元,租期5年。
陈医生说,这个诊所跟医院真是“狼狈为奸”。他们之间有个不成文的约定:医院对诊所从事的一切医疗行为,决不干涉。上级部门来检查时,就让医院的头头来应付。据说,作为回报,诊所每年都要给医院从门诊部主任、药剂科主任到副院长、院长等负责人发“红包',扯“大旗”做广告拉“专家”做招牌。
陈医生透露,这个性病诊所吸引病人的手段,就是打着医院的旗号大做广告,每年投入的广告费就达几十万元。做广告时,借用的都是医院的名字。
陈医生说,与自己一起受聘的还有几个较有名气的专家,他们到诊所来就是充当“招牌”,如果不同流合污去坑人,就会被晾在一边,每天拿60元的“陪坐费”。承包人李某借他们的名字对外打出“著名专家”的广告吸引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