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设立实验园推动学习苏联学前教育的经验与理论。1950年至1951年,教育部先后指定北京六一、北海、分司厅幼儿园和中央军委托儿所、北师大二附小幼儿园为学习苏联的实验性幼儿园。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1954年10月,教育部学前教育处主持召开第一次学前教育经验交流会——“北京、天津两市幼儿园教养员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会上,有关教师介绍经验,包括幼儿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领导小、中、大各班创造性游戏,以及如何为幼儿制作玩具开展游戏;怎样培养幼儿讲述故事、复述故事等。苏联专家做相关报告。
(四)大力开办学前教育机构
1949年后,新中国依靠各种力量、采取多种途径创办了一批学前教育机构。在城镇,教育部门、工厂、机关、团体、部队和街道办为创建幼儿园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这些部门或创办了幼儿园,或在小学附设了幼儿园(班)。新办的著名幼儿园有:北京市北海幼儿园、上海市人民政府幼儿园、中国福利会幼儿园等。在农村,生产合作社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学前教育,形式有临时托儿组、亲邻相帮、换工看娃、个别寄托等。如1952年,陕西省由农业生产互助组办起了农忙托儿所220个,抱娃组8827个,入托幼儿43971名。在多方力量的推动下,新中国成立初期学前教育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