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促进教育公平所取得的重要历史成就
促进教育公平并非始自今日。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央政府就提出教育“向工农开门”的口号,并将其列为中国新教育建设的工程中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工作,从政治上消除教育不平等的制度根源,通过发展工农业余学校与冬学、大力扫除文盲、资助贫困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等各种途径保障工农子弟的平等受教育权利。1955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逐步取消各地干部子女学校的报告》,同意教育部关于取消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于特殊的时代原因形成的“寄宿制干部子女学校”的请求,以防止出现教育特权和引发人民群众教育不公平的抱怨。1977年年底恢复高考制度和弱化政治出身、强调个人政治表现的制度安排,保障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均等,高等教育机会向所有有志青年敞开大门。
近年来,国家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矫正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教育差距,通过了一系列旨在推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推进教育公平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中西部和薄弱学校倾斜。农民工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进一步有效解决,各地落实“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对符合当地政府接收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国家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中职学生受助面达到90%,高校学生受助面达到22%。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受益学生达500多万人。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内地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促进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共享东部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从13个省扩大到22个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扩大到24个省份。全面加强了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培训中小学教师近50万名,其中县及县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约40万余名,占总数的81.6%。通过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农村培养了大批高素质骨干教师,提高了农村学校教学水平。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等。这些政策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受教育权利保障问题,也涉及不发达地区或社会处境不利群体教育发展问题,彰显了国家和政府多渠道立体保障和推进教育公平的政治决心和政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