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抛出“等距离中间线”的原则之后,全世界支持日本这一主张的国家仅有三十多个,大多数国家都支持中国主张的“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同时规定,一国大陆架可延伸至其领海基线前出350海里处。事实上,联合国在决定海洋专属经济区的争议之时,通常也采用“领土自然延伸”原则来裁决。
比如说,1969年的德国与荷兰、丹麦两国发生北海大陆架争议之时,荷兰和丹麦就主张以“等距离中间线”的原则来划分,这样就可以“合法”地侵占德国的领海主权。但是最终,在很多国家的声援下,联合国最后采取了“领土自然延伸”原则来裁决这一争端,认定北海大陆架是由德国领土延伸出去的,确保了德国在北海大陆架上的权益。
按照东海的地理情况来说,中日两国之间不处于同一大陆架。可是,日本却一再强词夺理地认定,包括西南诸岛在内的东海大陆架区域都位于同一大陆架,并将其作为划分“中间线”的基础,与中国共享东海大陆架及其资源——日本政府及学术界认为,冲绳海沟的地质构造与从中国大陆延伸的大陆架以及日本西南诸岛的地质构造相同,因此,东海大陆架不是止于冲绳海沟,其东缘延续到太平洋海域。但实际上,冲绳海沟只是日中大陆架之间的自然凹陷,同挪威海沟一样,不能成为划界的重要因素,所以可以不考虑日中相向大陆架间的具体情况而平分划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