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定期间两种,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我国民法上所称的期间一律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期间的开始时间叫做始期,其结束时间叫做终期。
第二,以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当天不计算在内,从下一天开始计算起,并且必须以日历上的时间为准;以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之时开始计算。
第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即第二天为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点,如果规定有业务活动时间的话,应当直至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第四,我国民法期间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前”、“届满”等,都包括本数。“以外”、“不满”则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 催款人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