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些于罗马帝国废墟之上兴起的北方民族,从定居之初就只使用银币,此后数代都没有出现金币和铜币。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之初,英格兰也只有银币。直到爱德华三世时代,才出现了少量金币。詹姆士一世以后,铜币才开始流通。所以,我敢以此大胆推论,英格兰乃至近代欧洲各国,所有账簿的记录和货物、财产价值的计算,都是用的银。要表示一个人的财产数量时,我们不是说它值多少几尼金子,而是说它值多少磅纯银。
我相信,最初,所有国家的法定货币都只是被定为价值标准的那种金属铸币。在英格兰,黄金在成为铸币后很久还未取得法币资格。没有法律或公告规定金币与银币的价值比例,它全然取决于市场。所以,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以金偿还债务,或者,须得双方就金价达成一致意见。时至今日,铜币已经不是法币,只能用以兑换小银币了。所以,在这种情形下,本位币与非本位币就不光是名义上的区别了。
渐渐地,人们习惯了同时使用数种铸币,而且熟知各种铸币价值的比例。我相信,也就是从那时起,大多数国家才认识到了确定这比例带来的便利,例如,利用法律明文规定,这个纯度和重量的几尼可换得21先令,这个数额的债务,可以用几尼这种法币偿还。在这种情形下,在法定比例的有效期内,本位币与非本位币只有名义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