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督教文化与本土文化的“交融”
由于上述因素,民国基督教文化越来越呈现与中国本土文化交融结合的特点,这首先反映在教会的名称上,纷纷加上了“中国”、“中华”等字眼。如长老会、公理会、伦敦会合并在一起,统称“中华基督教联会”,信义会改称“中华信义会”,浸礼会改称“中华浸信会联会”,监理会、美以美会、循理会、循道会、美道会合并,统称“中华卫理公会”。
在教义上,则力图与儒家说教、佛家思想相契合。与儒家的交融方面,最显著的例子在于新译本《圣经》不仅引用儒家经典中的“上帝”、“神”来称呼基督教的造物主,而且《圣经》中的伦理道德说教也可经常与儒经相参证。举例而言,“爱人如己”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爱仇敌”与“报怨以德”、“用诡诈之舌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与“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他旨义的,神才听他”与“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等都很类似,皆可互相参证。民国学者林悟真在其《宗教比较学》、周亿孚在其《基督教与中国》等书中都对基督教与儒学的关系做了论述。教徒聂云台则干脆主张“基督教儒教化”,完全用儒家思想来说明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