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商业领域来看,纳粹统治时期,中小资本得到了恢复,而大资本的处境略差一些。1929年德国零售商店营业额为190到200亿马克,1933年为100亿—110亿马克,1939年达到200亿马克。相同年份德国大商店营业额指数分别为:全部商业企业:168,100和173;百货公司:183,100和129(1938年)。从中可以看出,到1939年,德国商业的营业额已经超过1929年的水平,其中零售商店的恢复与整个商业同步,而百货公司远未达到这一水平。
然而。从经济全局来看,大资本非但没有受到纳粹政权的实质性打击,反而在经济集中化过程中增强了实力。纳粹当局从巩固政权、维护秩序和加速扩军备战等角度出发,推动全国经济进一步朝着集中化的方向发展,采取了许多有利于大资本的举措。
当时的德国,已经是工业化领先的国家之一。工业生产占整个国民生产的4/5,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2/3,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在工业、运输业、商业、银行和保险业中居于绝对统治地位。1933年全国174家拥有资金2000万马克的大股份公司,占全部股份公司总数的1.9%,但拥有的资本总数却达到52.4%。纳粹统治时期,这种大垄断资本占统治地位的局面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进一步加剧。1933—1939年,股份公司的数目从9148家减少到5353家,即减少43%,但平均每家的名义资金却从220万马克增加到380万马克。在此期间,名义资金超过2000万马克的大公司从174家增加到669家,其中资金1亿马克以上的特大公司达2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