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对幼儿园教师权利的保障,要给予幼儿园教师充分的自主权和自由,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起教师与外部环境和资源间的有效沟通模式: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转变观念,从对幼儿园教师进行单纯的监督管理转向服务支持;给予幼儿园教师参与教育改革的机会和途径,尤其要赋予幼儿园教师参与决定与其密切相关事务(如课程设置、一日生活流程安排、与儿童互动的方式等)的权力;同时采用多种形式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为教师提供更新专业知识的途径和机会,使其获得专业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知识和持续学习的能力。
(二)幼儿园教师的解放:幼儿园教师的自由、闲暇、文化与审美生活
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化在40年间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但人们发现相较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幼儿园教师对于儿童的关注却越来越少。这并不是因为幼儿园教师不爱孩子,而是由于有大量的督导、评估、检查,幼儿园教师的时间被大量消耗在文本资料的整理、案头工作、环境创设、玩教具制作中,真正和儿童在一起的时间却越来越少。面对幼儿园教师自由和闲暇时间的缺失,有学者呼吁:好的幼儿园不仅需要关注儿童,也需要关注教师,研究如何让教师幸福快乐且自由地成长。幼儿园教师不是“装修工”,他们急需被“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