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夷商具禀事务应酌量是否紧要分别代递也;
第六,借贷夷商银钱应杜绝拖欠弊端也;
第七,夷商不得在粤住冬变通旧章随时防范也;
第八,英吉利国公司船户驾艇往来用夷商货船领牌出口均应遵定制也。①
在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出于保护民族经济利益的合理的“限制贸易”政策,无论就其目的还是效果而言,均无可指责。然而,清王朝推行的“防夷”措施却并不是什么“限制贸易”政策。从其颁行的规章来看,它所防范的主要内容为“以免滋事”“番妇住馆”“乘坐肩舆”“华夷勾通”;从其实践结果来看,也唯有“番妇住馆”“乘坐肩舆”执行得最为严厉。因此,“防夷”的根本点就在于“杜民夷之争论,立中外之大防”,而绝不是一种单纯的对外贸易政策。两广总督李鸿宾在一个奏折中一语道破了“防夷”措施的本质:“英吉利恳请在省城自租栈房,囤积夷货等条,皆与向定章程,俾民夷不相交接之意,大有违碍,万不可行。”②
毋庸置疑,隐匿在“防夷”措施帷幕之后的是封建王朝对于“民”的一种极度恐惧。“夫防范者何也?只恐敝处百姓渔民,一见远方来孤单船只,争相扰近,登船窥探。尤虑该百姓等,枭心一起,酿事靡轻。”③“防夷”的本质是实行“华夷隔绝”,而不是经济利益的直接权衡。诚如马克思所言:“推动这个新的王朝实行这种政策的更主要的原因,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的中国人在中国被鞑靼人征服以后大约最初半个世纪里所怀抱的不满情绪。由于这种原因,外国人才被禁止同中国人有任何来往。”①应该说,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清王朝,在“华夷”这个既是文化又是政治,既是理论又是现实的重大课题上,具有“超重”的忧惧。况且,中国封建王朝兴变更替的内循环的历史阴影,总在死命地追逐着清王朝的历史命运。所以,对王朝本身安全利益的忧虑远远超越了对中华民族走向世界的长远战略利益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