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那里对我很慷慨,很义气,夫人,”我说道,“我也好需要这样一个朋友。如果没有他,我准完了。”
“他从来都很慷慨,很义气。”斯梯福兹夫人骄傲地说。
上帝知道,我是打心眼里赞同这话的。斯梯福兹夫人也知道。她对我的那种威仪也少了许多,只有在夸她儿子时,她才摆出那不可一世的高傲。
“一般说来,那学校对我孩子并不合适,”她说道,“差得远了;不过在当时,有些特殊条件比选择学校本身更当受到重视。我孩子因个性高傲,需要一个人意识到他的优越,心甘情愿尊敬他、崇拜他;在那里,我们就找得到这么一个人。”
我知道这点,因为我知道那人是谁。不过,我并不因此更憎恶他,反觉得这是他可以补救他过失的长处了——如果无法拒绝像斯梯福兹那样一个不可拒绝的人算是长处的话。
“在那儿,出于自觉自愿的提高自己和自尊,我儿子的天份得以发展,”那位疼爱孩子的夫人继续说道,“他本可不受任何约束,但他发现自己是那儿的至尊无上者后,就不顾一切地决心要事事做得与自己身份相符。他就是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