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有争议的地方,就是秦蒙是否是擅杀。
苏威一方认为,若是两军交战,或者是处于临战状态的公务当中,苏文迁行为,杀头并不为过。
可当时并不是紧急情况,苏文迁却有不尊禁令,玩忽职守,意图伤害和抗命的行为,但处于非紧急状态下,秦蒙完全可以将苏文迁交付有司议罪惩处。
不然,巡视长官可以随便杀人,那还要法度干什么?那还设立那么多的职司衙门干什么?
杨林代表秦蒙表示,苏威所言确实是很有道理的。
不过,杨林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秦蒙如果是上来就杀人,毫无疑问,是擅杀大将。
可通过高勋以及玉溪坊的证人证词,可以确定,秦蒙是警告多次,苏文迁置若罔闻的状态下杀人的。
因此,秦蒙不能说是擅杀,只能说是执行军令过严,有不当之处。
双方争论,被上报到监国太子杨勇那里,杨勇一面上报,一面跟苏威沟通,根据现有证据,治擅杀之罪,已经是不现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