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办法。”英俊的少年满脸得意,“我和你,一人走一半的路程,每到一个地方就给对方寄一张明信片,两个人加起来等于走遍了全世界。”
那时候,她觉得这真是一个省钱、省时间的办法,但此刻她想那些风景只有亲眼见过才不会忘记,就像人生,亦如感情——你只有经历,才能领悟。
迎接一九九七新年的舞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黎璃被室友拉着去跳舞,和那个脸上有颗痣的男生有了交集。一年前她生日,在路上撞了他,得知他与她同月同日生。
黎璃知道他叫汪晓峰,德语专业。黎璃本来想选德语作为二外,但是被曹雪梅用“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这个理由拖去了法语班。
汪晓峰早忘了遇见过黎璃这回事,她不是能令人眼前一亮或过目难忘的美女,除了成绩不错,其他方面并不出挑,在讲究个性的大学校园里被忽视的概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黎璃不在乎这些,反正论唱歌跳舞她没天赋,论吸引眼球她也欠缺先天条件,都不如老老实实地争取获得奖学金那么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