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着定居生活的日耳曼人依然具有游牧民族的特点,他们居住的地区“谷物颇丰,但不宜于种植果树”,“禽畜繁殖,但多半不甚肥硕”。在日耳曼人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农业生产活动的比重仍然小于畜牧业。青壮年除了从事战争以外更多的时间都用于狩猎,修缮房屋、管理庭园和种植农田一类的与农业生产活动有关的事物则交给老人、妇女及体弱的人去做。恺撒在《高卢战记》中也有关于日耳曼人这样的记述:“他们对农耕不怎样热心,他们的食物中,绝大部分是乳、酪和肉类,也没有一个私人拥有数量明确、边界分明的土地,官员和首领们每年都把他们认为大小适当、地点合宜的田地分配给集聚在一起的氏族和亲属。一年之后又强迫他们迁到别处去。”日耳曼人对财富的衡量依然还是以畜群为准,“多以畜群的多寡相夸耀”,最贵重的馈赠礼品是马匹、盔甲、马饰或者牛群。
在罗马人看来,以专事战争为主要社会活动的日耳曼人勇武强悍,古罗马历史学家阿庇安这样描述他们:“这个民族的身躯大小超过其他的民族,就是身体最大的人也不能跟他们相比;他们凶猛残酷,是勇敢的人中间最勇敢的,藐视死亡,因为他们相信死后还会活着的。他们能够同样地忍受寒暑,在断粮的时候,他们吃野草维持生活,而他们的马则吃树木的嫩叶。但在作战中,他们似乎没有耐心,他们像野兽一样,是在激动情绪指导下,而不是在智慧和科学指导下进行战斗的;因此,他们为罗马人的科学和耐心所征服。”在日耳曼人中,勇敢、善战是成为将领的首要条件,在战场上苟且偷生是终生的耻辱,乃至于不得不以结束生命换回自己的荣誉;对他们来说,即使是丢掉盾牌都是一个奇耻大辱的罪行,会被排斥在公民大会之外,并处以禁止参加宗教仪式的处罚。将领用以身作则的勇敢博得他的士兵的拥戴和服从;士兵英勇战斗,勇敢地保护将领,这被看作最尽忠的表现。这种专事战争的行为把日耳曼人中的青壮年集合在将领的周围,构成相互之间的扈从(Gefolgmann)关系。“在战场上,酋帅的勇敢不如他人,是他的耻辱;侍从们的勇敢不如酋帅,也是他们的耻辱。”将领把在战争中获取的大量战利品赏赐给他的扈从,扈从也寄希望于将领的慷慨大方。“这些恩典的财源都是从战争和劫掠中得来的。要想劝他们像向敌人挑战和赢得创伤那样地去耕种土地和等待一年的收成,那是很困难的。”尽管塔西佗这段文字的语气不乏调侃之意,但依然可以这样说,在某种程度上他比较真实地描述了日耳曼人所具有的游牧民族的特点。这种以战争作为社会分配物资的方式,使得日耳曼人的社会群体不是以自然居住点或者职业来划分,而是以适于战争的集结方式以及提供战争的兵源来划分,形成“百家村”制度,一个“百家村”是一个能提供一百个士兵给养的经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