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作用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醒教师注意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要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教师制定的时间安排应有相对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既有利于形成秩序,又能满足幼儿的合理需要、照顾个体差异。二是教师直接指导的活动和间接指导的活动应结合起来,保证幼儿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教师直接指导的集体活动要能保证幼儿的积极参与,避免时间的隐性浪费。三是教师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集体行动和过渡环节,减少、消除消极等待现象。四是教师应建立良好的常规,避免不必要的管理行为,逐步引导幼儿学习自我管理。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教师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耐心倾听,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与表达;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以及偶发事件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回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努力使每一名幼儿都能获得满足感和成功;关注幼儿的特殊需要,包括各种发展潜能和发展障碍,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