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干部体制与党员构成
统一党有一套正规的组织机构和干部体制,就组织而言,可谓是一个较为完备的近代式政党。
中华民国联合会在各省设立分会,各府、州、县设立支部。[109]因联合会存在时间短暂,再加上资料所限,因而有关其分会、支部设立的情况不是很清楚。
按《统一党章程》规定,统一党置本部于首都,置支部于省会,置分部于府、州、县。与联合会稍有不同,统一党的组织机构分为本部、支部、分部三级。如前所述,统一党是一个复杂的党,其前、后期有很大的变化。在前期,各地纷纷建立支、分部,曾经盛极一时,在合并前夕的特别大会上,理事张謇报告说:“本党由联合会改党以来,支部成立十六省,分部成立报告来者数十县。”[110]但经过合并风潮以后,统一党一度处于停滞阶段,各地支、分部或与他党合并,或遭人为破坏而被取消,或自动停止活动,呈现出极端不景气的状态。王赓重组统一党后,党势重振,各地又纷纷建立支、分部,后期支、分部或由前期改组而成,或是新建。因此,要详尽统计统一党的支、分部便很有难度,前后变化,或起或落,或兴或灭,难以准确把握。据不完全统计,统一党至少有35个支部,其中海外支部6个,可见其势力几乎遍及全国各省,并波及海外(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