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关于佛教寺院经济盛衰的研究。
正像寺院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种特殊形式一样,寺院经济也是庄园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作者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阐述了佛教寺院的兴起、发展、衰落。揭示了它的组织形式、财产制度、阶级构成,以及中古时期寺院势力与君主势力的三次大规模冲突,最后论到庄园经济的崩溃和寺院经济的衰落。其中关于寺院经济问题,则有较多的考察。何先生的《中古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一文(1934年),是20世纪中国历史学界关于这个问题的第一篇研究论文,可以看作是开辟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的创始之作,在中国的寺院经济研究史上有筚路蓝缕之功。而《中古大族寺院领户研究》一文(1936年),则是刻意研究了寺院经济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即劳动人手和剥削对象问题。作者分别论述了“大族寺院户口领有的方式”、“大族寺院户口领有的发展”、“大族寺院与领户间的关系”、“大族寺院与国家之领户的争夺”等问题。文中对大族寺院领户对国家户口的分割、领户对大族寺院的义务、领户对大族寺院的隶属关系的分析,深刻地揭示了寺院经济的本质。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这篇论文的起始和结尾,都表明了这样一个见解,即对中古时期寺院经济的研究实具有揭示中古中国社会性质和特征的意义。作者认为:“从生产关系方面看,这一时期,确实自成一个阶段,与三国前及中唐后者不同。”“中唐以后,生产关系渐渐变化,即以劳动形态论,渐由强制劳动转向自由劳动,雇人、雇农、佃户等自由劳动阶级渐次出现而且发展。”“劳动形态的转变,改变了地主与农民的关系,随之户口分割的意义也就消失了。中唐以后,大族寺院庄园领主的意义消失,只是一个地主了。”据此,可以看出作者之研究寺院经济在方法论上的考虑。其一,寺院经济作为中古时期庄园经济的特殊形式和重要形式,在经济史上是必须研究的;其二,庄园经济(或由寺院经济反映出来的庄园经济)作为中国社会史上的一个特殊阶段,也是必须研究的。作者一举而把握了这两个方面问题的契机,在理论和方法论上都有可以促人深思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