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1-3页,北京,中华书局,2006。
[23] Herbert A.Giles,Chuang Tzu:Mystic,Moralist,and Social Reformer.Shanghai:Kelly&Walsh,1926,p.1.
[24] 《圣经》,914页,上海,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2002。
[25] 叶舒宪:《圣经比喻》,2页,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6] 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85页,北京,中华书局,2006。
[27] 爱莲心的观点:“首先,不知道他自己是庄周还是蝴蝶这种状态,是作为醒后的现象而引入的。这就奇怪了,因为他与醒来并发现他自己是庄周的结果不太相符。其次,尽管有以上这种不知道的状态,但是,庄子仍然说‘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并且还说‘物化’,这是极端没有理由的和难以理解的。如果庄子是处于这种不知道的状态之中,他怎能肯定‘必有分’呢?”他认为庄子应该在睡梦中才发出“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的感慨,所以爱连心以“梦”和“觉”为界限调整原文的逻辑顺序。(原文: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修改后: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周与胡蝶,必有分类。此谓之物化。(爱莲心:《向往心灵转化的庄子》,90—91页。)